心理疾病有哪些?16大类精神障碍整理
心理疾病,又称精神障碍或精神疾病,是指在认知、情绪、行为和人际关系方面出现显著功能损害的心理功能异常。据世界卫生组织(WHO)统计,全球约有1/8的人口受到精神障碍的影响,其中焦虑障碍和抑郁障碍是最常见的类型。
本文基于国际主流的精神障碍分类体系——美国精神医学学会《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》第五版(DSM-5)和世界卫生组织《国际疾病分类》第十一版(ICD-11),系统梳理心理疾病的完整分类框架与各类障碍的核心特征,帮助读者建立对心理疾病的专业认知。
一、神经发育障碍
起病于发育早期,影响认知、社交和学业功能。
注意缺陷/多动障碍(ADHD)
核心症状为注意力不集中、多动和冲动。儿童期起病,部分延续至成年。注意力缺陷型容易走神、拖延;多动冲动型坐不住、易打断别人;还有混合型。常被误解为"不听话",实际是神经发育问题。
孤独症谱系障碍(ASD)
核心特征为社会交往和沟通能力受损,以及重复刻板的行为模式。谱系意味着严重程度差异极大——从高功能的阿斯伯格型到需要全天候照护的重度障碍均属此列。
智力发育障碍(ID)
智力功能和适应行为均显著低于同龄人,起病于发育期。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度、中度、重度和极轻度。
特定学习障碍
在阅读、书写或数学等特定学业领域存在持续困难,智力正常但某项学习能力显著受损。包括阅读障碍(dyslexia)、书写障碍(dysgraphia)和数学障碍(dyscalculia)。
二、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
以幻觉、妄想、思维紊乱为核心特征,患者与现实的检验能力受损。
精神分裂症
最严重的精神障碍之一。症状分为阳性症状(幻觉、妄想、思维紊乱)和阴性症状(情感淡漠、意志缺乏、社交退缩)。通常青年期起病,病程迁延。患者可能在幻听中听到有人在评论自己或命令自己做事。
分裂情感性障碍
同时具备精神分裂症症状和心境障碍症状(抑郁或躁狂),两组症状都需要达到显著程度。
妄想性障碍
存在一个或多个持续的系统化妄想(如被害妄想、嫉妒妄想、钟情妄想),但没有明显的幻觉或思维紊乱。患者在妄想之外的功能可能相对完好。
短暂精神病性障碍
精神病性症状持续1天至1个月,通常由重大应激事件触发,可完全恢复。
三、双相及相关障碍
以情绪极端波动为特征,在躁狂/轻躁狂和抑郁之间交替。
双相I型障碍
至少有一次躁狂发作(持续≥7天的异常高涨情绪、精力亢奋、冲动行为),通常伴有抑郁发作。躁狂严重时可能出现精神病性症状,需要住院治疗。
双相II型障碍
至少有一次轻躁狂发作(症状较轻,持续≥4天)和至少一次重性抑郁发作。没有典型的躁狂发作。容易被误诊为单相抑郁。
环性心境障碍
长期(成人≥2年)的轻躁狂和轻度抑郁症状交替,但均未达到发作标准。情绪像坐小型过山车,持续但不够剧烈。
四、抑郁障碍
以持续的情绪低落、兴趣丧失为核心,是人群中最常见的精神障碍之一。
重性抑郁障碍(MDD)
持续2周以上的情绪低落、兴趣丧失、精力减退,伴随睡眠障碍、食欲变化、注意力下降、自罪感、自杀意念等。按严重程度分为轻、中、重。是心理咨询和药物治疗最常见的适应症。
持续性抑郁障碍(恶劣心境)
情绪低落持续2年以上,严重程度不如MDD,但持续时间更长。患者常形容自己"从记事起就一直不开心"。
经前期烦躁障碍(PMDD)
月经前一周出现显著的情绪波动、易激惹、焦虑和抑郁,月经后缓解。不是"矫情",是激素波动对情绪的显著影响。
产后抑郁(围产期抑郁)
分娩后4周内起病的抑郁发作,实际可延续至产后数月甚至一年。与产后激素骤降、角色转变和睡眠剥夺有关。
破坏性情绪失调障碍(DMDD)
儿童期起病,表现为频繁的、与发育水平不符的严重脾气爆发,间歇期持续易激惹。
五、焦虑障碍
以过度恐惧、担忧和回避行为为核心,是患病率最高的精神障碍类别。
广泛性焦虑障碍(GAD)
对多种生活事件(工作、健康、家庭、经济)持续过度担忧,难以控制,持续≥6个月。伴随肌肉紧张、疲劳、注意力困难、易激惹和睡眠障碍。患者常描述"一直在担心,但说不清担心什么"。
惊恐障碍
反复出现不可预期的惊恐发作——突然感到极度恐惧、心跳加速、呼吸困难、胸闷、出汗、濒死感,10分钟内达到顶峰。患者因恐惧再次发作而发展出回避行为。
社交焦虑障碍(社交恐惧症)
对社交场合或被他人审视的情境存在显著的恐惧和回避。不是简单的"内向",而是在社交中体验到强烈的焦虑,担心被评价、被嘲笑。
特定恐惧症
对特定对象或情境的过度恐惧和回避,如高处、飞行、动物、血液注射等。患者明知恐惧不合理但无法控制。
分离焦虑障碍
对与依恋对象分离过度恐惧和焦虑,不仅见于儿童,也可出现在成人。
六、强迫及相关障碍
强迫症(OCD)
反复出现侵入性的强迫思维(如害怕污染、需要对称、攻击性想法)和/或强迫行为(如反复洗手、检查、计数)。患者通常意识到这些想法和行为不合理,但无法停止,越抵抗越焦虑。
躯体变形障碍(BDD)
对外貌中微小或想象中的缺陷过度关注,反复照镜子或回避镜子,可能进行反复的整容手术。
囤积障碍
持续难以丢弃物品,无论其实际价值如何,导致生活空间被杂物占据,功能受损。
拔毛癖/搔抓障碍
反复拔自己的毛发或搔抓皮肤,导致明显的毛发缺失或皮肤损伤。
七、创伤及应激相关障碍
创伤后应激障碍(PTSD)
经历或目睹创伤事件(如战争、暴力、事故、自然灾害)后,出现反复的创伤再体验(闪回、噩梦)、回避行为、负性认知改变和高警觉状态,持续≥1个月。PTSD的大脑机制涉及杏仁核过度激活和前额叶调控功能下降。
急性应激障碍
创伤后3天内至1个月内出现的类似PTSD症状,如不治疗可能发展为PTSD。
适应障碍
在可辨识的生活应激事件后3个月内出现情绪或行为症状,严重程度未达到其他障碍的标准,通常在应激源消失后6个月内缓解。
八、分离障碍
分离性身份障碍(DID)
即过去所说的"多重人格障碍"。存在两个或多个不同的人格状态,交替控制行为,伴随记忆断裂。几乎都与童年期严重的、反复的创伤经历有关。
分离性遗忘
无法回忆重要的个人信息,通常与创伤事件有关,范围远超正常遗忘。
现实解体/人格解体障碍
持续或反复感到自己与身体分离(人格解体)或周围环境不真实(现实解体),像在做梦或隔着一层玻璃。
九、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
躯体症状障碍
存在一个或多个痛苦的躯体症状,伴随对症状过度的想法、焦虑和行为改变。医学检查找不到充分的器质性解释,但患者的痛苦是真实的。
疾病焦虑障碍(疑病症)
对自身健康的过度担忧,即使医学检查正常也无法打消疑虑。与躯体症状障碍的区别在于没有(或极轻微)实际躯体症状,核心是"担心自己得了某种病"。
转换障碍(功能性神经症状障碍)
出现运动或感觉功能改变(如瘫痪、失明、失声、抽搐),但无器质性病变基础。症状通常与心理冲突有关,患者并非故意伪装。
十、进食障碍
神经性厌食症
对体重增加有强烈恐惧,严格限制食物摄入,体重显著低于正常范围,但对自身体像的感知严重扭曲。死亡率在所有精神障碍中最高。
神经性贪食症
反复发作的暴食(短时间内大量进食),随后通过催吐、泻药、过度运动等方式补偿。体重可能在正常范围内,但身体已受到损害。
暴食障碍
反复暴食但不进行代偿行为,伴随失控感和强烈的羞愧与内疚。常导致肥胖。
十一、排泄障碍
遗尿症
反复在不适当的场合排尿(如尿床),5岁以上、持续≥3个月。
遗粪症
反复在不适当的场合排便,4岁以上。
十二、睡眠-觉醒障碍
失眠障碍
入睡困难、睡眠维持困难或早醒,持续≥3个月,导致日间功能受损。与焦虑和抑郁高度共病。
嗜睡障碍
白天过度嗜睡,即使夜间睡眠充足也难以保持清醒。
发作性睡病
白天不可抗拒的睡眠发作,可能伴发猝倒(情绪激动时突然肌肉无力丧失)、睡眠瘫痪(鬼压床)和入睡幻觉。
梦魇障碍
反复出现内容恐怖的梦,导致显著痛苦和睡眠回避。常见于PTSD患者。
十三、破坏性、冲动控制及品行障碍
间歇性暴怒障碍
反复出现与应激不成比例的言语或身体攻击爆发,冲动性而非计划性。
品行障碍
儿童青少年期出现的反复、持续的攻击他人或动物、破坏财产、欺诈或偷窃、严重违反规则的行为模式。是成人反社会人格障碍的重要前兆。
对立违抗障碍(ODD)
持续的愤怒/易激惹情绪、争辩/违抗行为以及报复心,超出正常发育范围。
十四、物质相关及成瘾障碍
物质使用障碍
对酒精、烟草、大麻、阿片类、兴奋剂等物质的依赖和滥用。核心特征为失控使用、耐受性增加、戒断症状和明知有害仍继续使用。
赌博障碍
持续的、反复的赌博行为导致显著功能损害,是DSM-5中唯一被列入的非药物成瘾行为。
游戏障碍
ICD-11正式收录,指对电子游戏的控制能力受损,优先级高于其他生活兴趣和日常活动,即使出现负面后果仍持续或加重。
十五、人格障碍
持久的、僵化的思维、情感和行为模式,明显偏离文化期望,导致社交和职业功能受损。DSM-5分为三个群组(Cluster):
A 群组(古怪型):
偏执型人格障碍:广泛的不信任和猜疑
分裂样人格障碍:社交疏离、情感表达受限
分裂型人格障碍:社交困难、认知和感知扭曲、古怪行为
B 群组(戏剧化型):
反社会型人格障碍:无视他人权利、缺乏共情、冲动攻击(需 ≥18 岁,且有品行障碍史)
边缘型人格障碍(BPD) :情绪极不稳定、人际关系剧烈波动、自我形象紊乱、害怕被抛弃、自伤行为
表演型人格障碍:过度情绪化、寻求关注、戏剧化行为
自恋型人格障碍:夸大自我重要性、需要持续赞美、缺乏共情
C 群组(焦虑型):
回避型人格障碍:社交抑制、感到自己不合格、对批评过度敏感
依赖型人格障碍:过度需要被照顾、顺从、害怕分离
强迫型人格障碍(OCPD) :对秩序、完美和控制的极端追求(注意:与 OCD 不同,OCPD 患者认为自己的模式是"正确的")
十六、性欲倒错障碍
指引起个人痛苦或功能损害的、指向非典型对象的性唤起模式。包括露阴障碍、窥阴障碍、恋物障碍、受虐/施虐障碍等。核心诊断标准是:不仅要有非典型的性唤起,还必须导致显著痛苦或涉及非自愿的他人。

